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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文件规定,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青少年体育科、群众体育科、体育市场管理科、财务审计科,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四所业余体校、朝阳体育馆、朝阳区体育健身休闲公园、朝阳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朝阳区体育总会、朝阳区体育科研所、朝阳区体育产业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区体育工作制度,制定本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本区国民体质监测的建设,负责本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指导及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30人,实有人数27人;事业编制219人,实有人数183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249.91万元,比上年增加26,298.28万元,增长125.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59.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90%;上级补助收入68.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事业收入508.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413.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871.72万元,比上年增加20,170.52万元,增长107.86%,其中:基本支出7,276.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72%;项目支出31,595.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54.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16.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784.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2.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1%;卫生健康支出40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度决算16.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0万元,增长12.67%。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1.9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科普与发展。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网络和终端运维服务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9年度决算29,784.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731.90万元,增长147.12%。其中:

“体育”2019年度决算13,763.8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冬季项目、运动员训练比赛等。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9年度决算16,020.63万元,主要用于:70周年国庆彩车组装场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9年度决算2,452.4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50.84万元,增长205.9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856.1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9年度决算1,596.3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综合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国庆游园活动等。

4、“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401.1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07万元,减少8.4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401.1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6.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5,486.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2019年度决算5,486.8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536.85万元,增长85.99%。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度决算5,486.8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健走步道、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更新健身路径器材、冰雪项目、“三大球”训练等。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733.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4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30万元减少5.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9.95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29.95万元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挪威奥地利参加交流,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9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5万元减少3.8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5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1.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5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1.9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84.3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1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0.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71.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5.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0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7台,131.4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万元,支出11.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1.94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推动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保证体育工作正常开展,带动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开展体育业务工作的同时,协调环境效益;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项目实施情况均达到预期效果,主要为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工作开展;保障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朝阳区输送竞技体育人才。

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3632.00万元。评价结果:2019年度区体育局部门评价项目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展资金使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均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朝阳区冰雪项目通过朝阳区冰雪赛事和活动的举办,满足了朝阳区群众对冰雪运动的了解、学习、健身的需求,为冰雪运动在朝阳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竞技体育冰雪类项目实现朝阳区冬季项目注册运动员800余人,合作学校4所。在2019年北京市青少锦标赛上,花样滑冰项目取得1金,短道速滑项目取得3金,冰壶项目1金,冰球项目乙组第三名,丙组第四名,丁组第二名,滑雪项目3金,金牌总数团体总分前三名。老旧健身路径器材更新项目根据街乡群众需求,完成了30套国家二代室外健身器材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安全、科学、可靠的健身设施保障,让群众就近便捷开展健身活动。青少年冬季项目普及推广项目以青少年为重点,实现了在校学生参与冰雪运动的人数近13000人,充分提高了我区冰雪运动在青少年人群中的普及率。全民健身工作经费项目共开展区级赛事活动20项,直接参与群众达1.8余万人次。打造了“社区篮球赛”、“用脚步丈量朝阳的发展”徒步系列活动等区级品牌活动,为全区群众配发健身书籍20000册、光盘1500余套,推广1-2 套科学健身项目,举办百姓健身大讲堂、冬奥大讲堂共计近千场,参与群众达20万人次以上。

(二)竞技体育冰雪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朝阳区体育局2019年绩效评价公开项目为竞技体育冰雪类,项目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总预算1271.00万元,财政拨款1271.0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271.00万元。项目总目标是2019年冬季项目注册人数不少于600人,发展冬季项目合作校;组建冬季项目后备人才梯队,组织好冬季项目队伍参加2019年北京市各级别青少年比赛及二青会等。项目资金用于开展6个冬季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

项目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在北京市及全国二青会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2019年朝阳区冬季项目注册运动员800余人,合作学校4所。在2019年北京市青少锦标赛上,花样滑冰项目取得1金,短道速滑项目取得3金,冰壶项目1金,滑雪项目3金,金牌总数团体总分前三名。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中,朝阳区滑雪队取得了3金、2银、2铜,冰壶队取得了男子乙组亚军,短道速滑队取得了1金、1银、3铜。

北京已经进入冬奥时间,朝阳区作为冬奥会的主会场,围绕“三亿人参与冰雪”目标,通过项目开展,逐步建立年龄层次衔接、训练规模合理的后备人才队伍,也通过比赛和训练,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冬季项目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同时也能让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其中,体验冬奥项目,感受冬奥气息。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单位决算报表